防火避难间配置要求详解
2025-10-20 16:40:19
易修科技
了解防火避难间的配置要求非常重要,它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安全的临时避难场所,为救援争取宝贵时间。下面我将为你梳理主要的配置要求。
哪些建筑需要设置避难间
以下类型的建筑通常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避难间或避难层:
-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
- 高层病房楼:应在第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。
- 老年人照料设施:对于3层及3层以上、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㎡(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)的老年人照料设施,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。若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敞式外廊或室外平台,可不设置。
- 其他:如洁净手术部及重症监护区楼地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大于24m时,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间避难间。
避难间的主要配置要求
各类避难间的配置需满足以下通用核心要求,部分特殊建筑可能另有补充规定:
| 配置类别 | 具体要求 | 参考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灭火设备 | 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、灭火器 | |
| 通信与广播 |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系统 | |
| 照明与标识 | 应设置备用照明、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;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灯光指示标识 | |
| 防烟措施 | 应设置可开启外窗(面积有要求)或机械防烟设施;外窗宜采用乙级防火窗 | |
| 防火分隔 | 采用耐火**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墙和**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| |
| 空间布局 | 应靠近疏散楼梯间;不应在锅炉房、可燃物库房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正上方、正下方或贴邻 |
特殊建筑避难间的补充要求
除了通用要求外,不同类型的建筑因其使用人员和功能的特殊性,避难间的设置还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:
- 医疗建筑(如高层病房楼)的避难间:
- 净面积:每间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大于2个,每个护理单元的避难区净面积不应小于25.0㎡。
- 用途限制:避难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过输送可燃液体、可燃或助燃气体的管道。
- 位置选择:可利用监护室或电梯前室,但合用前室不宜作为避难间,以免影响疏散。
-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:
- 净面积: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㎡。
- 位置选择: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,但疏散楼梯间与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不适合兼作避难间。
- 其他考虑:避难间的净宽度应满足移动担架(床)等救援需要,净面积也应根据服务区域内老年人的实际身体状况确定。
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
- 兼作它用的限制:避难间可以兼作其他用途(如设备层),但必须采取保证人员安全避难的措施,并确保不会减少有效的避难净面积或影响其安全功能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,其中的易燃、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,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**不低于3.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。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、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,不应开设除外窗、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。
- 标识的重要性:避难层、避难间的入口处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灯光指示标识,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识别。
- 装修材料的防火等级:避难层(间)内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(不燃材料),以满足耐火**要求。
- 避免常见错误:
- 不要在避难间内堆放物品或改作它用导致净面积不足。
- 确保外窗符合开启和防火要求(如乙级防火窗)。
- 所有必需的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并确保其完好有效。
**提醒
以上信息主要依据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(GB55037-2022)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等国家标准梳理。请注意:
- 规范标准会有更新,请注意查阅新版本。
- 地方性法规或特定行业标准可能有更细致的要求。
- 具体项目的避难间设计和配置,务必由专业的设计人员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、功能及新的国家与地方规范标准进行精确计算和设计,并需通过消防审验。
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你。确保避难间配置合规,是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的重要一环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