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(JGJ/T112-2019)

条文说明:3 基本规定

条文说明

3 基本规定

3.0.1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前,应根据修缮工程实际情况,编制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。应充分考虑修缮工程施工对周边相邻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影响,采取必要的对策。比如,如被修缮建筑与相邻其他建筑间距较小,当对其进行地基基础修缮时,应对相邻建筑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措施。

3.0.3 修缮工程的工序衔接紧凑,为了保证施工质量,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,符合标准后,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。

3.0.4 工程实践中,经常会遇到建筑垃圾外运不及时、堆积造成楼面荷载过大,导致相应结构构件产生开裂及变形现象,产生严重安全隐患。